释义 |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