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范的是伪造、变造信用卡等信用凭证的违法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兼顾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则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四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任一行为的,就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