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
释义 | 不可以。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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