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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给买的婚房算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一方名字登记房产不算共同财产,双方名字登记则算共同财产。要看是否确定给某一方,是否有赠与合同明确规定。明确表示给哪一方或有规定则不算共同财产,否则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如果婚后父母为买房,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查看是否将房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明确表示房产属于哪一方或者在赠与合同中规定了受赠方,那么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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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