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查到有存款怎么写证明 |
释义 | 收入证明开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城东街道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城东街道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综上所述,写明资金来源。低保适用人群: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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