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 一等功可按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三等功5000元,个人二等功1万元,个人一等功2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5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8万元。 3、 集体奖金一般由集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原则上不能分给个人。 4、 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按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5、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三十四条奖励审批机关按照下列标准统一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金:集体奖励5000元,集体三等功10000元,集体二等功20000元,集体一等功30000元,集体荣誉称号50000元。 6、 个人奖励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二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 7、 集体奖金一般由集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原则上不得发放给个人。 8、 第三十六条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