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文化康乐福利文化康乐设施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文化康乐福利 |
释义 | 什么是文化康乐福利,文化康乐设施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文化康乐福利 文化康乐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满足人们的文化康乐的精神需要而兴办的具有福利性质的文体活动设施和相应的服务,包括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康乐中心等场馆以及群众性体育运动设施等。 并非所有的文化康乐设施都属于社会福利范畴,要成为文化康乐福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或集体兴办和实施管理,并给予资金支付; (2)为满足社会大众的精神需要而兴办的,不以赢利为目的。 (3)实行免费或低偿的服务; (4)向社会开放,广大群众能普遍、平等地享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康乐、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团体机构的资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资助机构任职的人员均可根据原有制度继续受聘。 一、个人式养老院需要什么证 个人申办养老院的条件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都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开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0张床位以上)、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有合适的机构名称、完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申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和规划许可证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批。如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如何申办养老院一、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二、农村旅游开发有权征收自留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 公共利益包括: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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