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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上附着物及树木补偿规定公布
释义
    法律分析:青苗补偿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多年生经济作物和当季作物等补偿,补偿款归青苗所有者所有。0.1亩以上为成片,以下(不含本数)为零星。
    (一)经济作物补偿标准。果木、树木及花卉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成片的按面积给予补偿,零星的按株(棵)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
    (二)苗木移栽补偿标准。成片苗木按移栽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零星苗木和米径16㎝以上的苗木原则上不予收购,相应增加20% 的移栽补贴。
    (三)苗木成本价收购补偿标准。如按移栽补偿达不成协议的,按成本价收购。苗木成本价收购标准见附件3。收购的苗木由乡镇(街道)或建设业主负责管理。
    (四)名木、古树视情况酌情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法》 第五条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必须给予公平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必须事先解决好被征地人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确保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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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