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具有医师资格,不超出职业类别和范围,就不构成违法行医罪;但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对于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非法行医罪论处;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行为人所属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非法行医行为的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