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线上民间借贷合同的起草中,需要考虑到电子签名和网络交易的特殊性,而线下民间借贷合同则需要考虑到书面形式的要求和签字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是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用电子数据方式,足以表示签名人的签名意愿,并能确认签名人身份的数据消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条:网络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实施的经营活动,包括商品交易、服务交易、信息交易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形式等方式订立借款合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确定合同内容。 因此,在起草线上民间借贷合同时,需要考虑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和网络交易的特殊性,而在起草线下民间借贷合同时,则需要注意书面形式的要求和签字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