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方式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选择哪种支付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支付方式应当公平合理,并且考虑当地市场价格也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补偿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支付:(一)一次性支付;(二)分期支付;(三)以抵押物置换;(四)在征收用地范围外指定地点分期安置;(五)其他方式。” 2.《拆迁安置条例》第十三条“征收单位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的,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的,应当在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首期支付,余下的款项在约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履行合同的需要,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根据合同履行的性质、目的和法律规定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履行期限。”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的选择应当公平合理,根据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考虑,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