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宅基地是空白的能不能确权 |
释义 | 农村的空白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确权的。 农村的空白宅基地,就是指曾经获得正常的宅基地手续,但现在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也就是实际放弃了使用权的宅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无特殊情况,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后又未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五)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六)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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