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集体资源,夫妻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分配。离婚时,宅基地不能参与财产分割,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资源,不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农村宅基地是两人结婚以后才批下来的农村用地,但《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说明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当事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两人要离婚,也不能打宅基地的主意,不能随意的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双方当事人自从在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也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到双方有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之前的时间段内,除了两人商量好,提前约定好的以外,双方所拥有的所有的财产。 农村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而不是归哪个农民个人所拥有,村民们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不用出一分钱的土地费,经过相关部门批给一定的土地,在上面建造房子等。这是属于政府部门给农民的一种福利,所以农民只能够使用,但是没有所有权,不能随自己任意支配,在《土地管理法》里也有明确的说明,农村宅基地上如果建造了房屋,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除非该继承人符合拥有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要求。 由此可见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间,两人或其中一人无论是通过上班劳动的收入所得,还是花钱购买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拥有其所有权的财产,才属于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尽管农村宅基地是两人结婚以后才批下来的农村用地,但《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说明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当事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两人要离婚,也不能打宅基地的主意,不能随意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只能是由国家和集体享有的,公民以及企业等只能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也就是意味着,在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参与财产分割的,能够参与分割的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结语 农村宅基地作为集体资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仅为当事人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指双方从结婚到离婚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需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处理。农村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只能使用且不能继承,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可申请建房。因此,在离婚时,农村宅基地不能参与财产分割,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被分割。请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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