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诉中是否可以约定法律适用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的,但是需采用书面形式,且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一、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 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需要区分是政策性房屋还是普通商品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侵权纠纷可以通过协议管辖吗 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借款协议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吗 借款协议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借款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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