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诉中是否可以约定法律适用? |
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的,但是需采用书面形式,且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三十一条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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