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发起人以设立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是:发起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相对方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方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是: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