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清算的债务有哪些 |
释义 |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债务: (一)清算费用。 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应缴纳的税款。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 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一、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一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是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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