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外情生子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双方都属于配偶未办理离婚登记,且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配偶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者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因此离婚,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赔偿损害。如果一方属于配偶,另一方属于未婚,但不知道配偶,与配偶结婚,未婚一方不构成重婚罪。如果知道对方已婚并与之结婚,也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