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取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被告以无所有权及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假设观点可以成立的话,则买受人根本无法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