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形式 |
释义 | 我国为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省长负责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的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计委、粮食局、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进行通知,接下来我带大家了解一下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粮食风险基金包干 中央财政对各省实行了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并适当增加了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 2、粮食风险基金筹措 各省要按政策筹集粮食风险基金,要足额安排,不得留有缺口。 粮食风险基金拨付有那些? 粮食风险基金对购销企业进行按季拨付,且补贴资金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之前拨付到粮食购销企业。 4、粮食风险基金使用 在中央政策指导下,粮食风险基金的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5、粮食风险基金超支弥补 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后,中央财政对各省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6、粮食风险基金的月报、年报制度 各省财政厅负责编报粮食风险基金月报。每月的月报经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审核签章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财政部,并抄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粮食局。 总结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省长负责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的落实 法律依据:《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开设、资金到位、拨付、清算、使用管理和监督。农业发展银行负责系统内资金划拨和柜台监督。第四条地方县级(含县)以上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均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包括代理机构,下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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