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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退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一般需要,由单位办理。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为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失业保险金应怎么发放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第一,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第二,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第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一般离职手续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三、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怎么走
    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一、广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二、出现以下情况,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总之,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持有效资料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如果当事人已经重新就业,或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则无法领取失业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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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