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债务配偶需要承担吗 |
释义 | 合伙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要承担。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如果合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配偶不需要承担,配偶对一方的个人债务没有清偿的责任。 一、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首先,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而是只用于其中一方的发展、生活等,比如:个人生意的经营、个人技能的提升等等,就属于其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清偿义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 二、夫妻离婚债务怎样进行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而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 三、婚前的贷款婚后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贷款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去偿还。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但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的债务不得大于其接受的财产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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