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若因误解或不公平订立,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弱势情况订立的合同也可变更或撤销,受损害方有权提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可撤销。 法律分析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可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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