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释义 | 以下时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怎么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返还财产。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返还。(二)折价补偿。在合同被确认元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而不能返还或因情势变迁已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对该财产按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予以折价补偿,以弥补以方所遭受的损失。(三)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元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对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而千百万的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并适用。(四)各担其责。即缔约双方如果都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含有信赖利益的损失赔偿,如:缔约费用、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等。 缔约过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应该承担的责任主要有:固有利益损失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信赖利益的损失赔偿: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他损失费用等。 什么情况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需要承担责任吗 缔约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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