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期间遭提前解雇,公司是否有赔偿? |
释义 | 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无需赔偿,因为辞职是员工主动提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只有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侵害权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一、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有赔偿吗 1、辞职期间被辞退公司没有赔偿。提出辞职到离职这一段期间属于辞职期间,也就意味着是员工先提出辞职的,而在这期间被辞退的,仅代表用人单位提前同意辞职,因此,辞职是员工提出的,不存在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一般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员工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辞职期间被辞退的员工通常不享有赔偿权。辞职是员工主动提出的,被辞退只表示用人单位提前同意辞职。然而,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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