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收回吗 |
释义 | 房产证办理后,购房合同是不会收回的,购房者仍需自己保留一份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后,只需要把购房合同复印件留给房管所即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一式三份,购房人一份、开发商一份、房管所登记备案一份。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就购房事项达成的合意,而房产证仅仅是证明房屋的权属。 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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