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方需要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被攻击风险,确保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针对此问题,法律规定,中标方有义务竭尽所能避免合同执行中的信息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九十六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安全,防止网络被侵入、破坏、窜改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程序危害网络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中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安全风险的最小化,尽力避免因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