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诉讼专利官司需要多少钱 |
释义 | (一)财产根据索赔额或价格,应按以下比例支付: 1、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加收五十元; 2、超过 10,000元至 100,000元的部分,应为2.5%。工资; 3、超过 100,000到 200,000元人民币,支付2%;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缴纳1.5%; 5、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支付;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支付; 7、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0.8%的比例支付500万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支付;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计; 10、超过2000万元,按0.5%计。 (二)根据以下标准支付非财产案件: 1、每个离婚案件的收入在$50到$300之间。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予单独清偿;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支付。 2、侵犯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誉等人身权利的,每件赔付100元至500元。发生损害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五万元,并且不予赔偿。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的比例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3、其他非财产案件的报酬在每笔50至100美元之间。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没有争议的数额或价格的,每件赔付五百元至一千元;金额,价格有争议的,应当按照财产案件标准支付。 (四)每起劳资纠纷案件支付10元。 (五)依照下列标准缴纳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审案件赔付一百元; 2、每个行政案件应支付50元。 (六)如果当事方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则每件应支付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第 (2), (3)和()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支付标准。第6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