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退款:扣除诉讼费后的费用 |
释义 |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额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按件征收。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类型和争议金额而定。如果有异议,当事人可请求复核,但不得单独上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在终结诉讼后不予退还。 法律分析 起诉打官司以后除了诉讼费还有什么收费?法律文书的打印费、递交诉状的交通费等,如果你请了律师。 打官司诉讼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大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当事人争议财产的价额,规定一不定期比例,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件征收。 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非财产案件分几类案件: ①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③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④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⑤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关于诉讼费问题,有以下几点尚需说明: 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结语 诉讼费用的标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财产价额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按件征收。具体标准如下: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比例征收,非财产案件按类型交纳。若有多个诉讼请求,费用需分别计算。法院应在判决书中明确费用分摊,并在案件终结后退还应退费用。如对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法院请求复核,但不能单独上诉费用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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