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费能否退还?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驳回起诉不需缴纳起诉费,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免缴受理费。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无明确被告、无具体诉讼请求等。裁定驳回起诉后,是否能再次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起诉费会退回,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是不缴纳起诉费的,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不是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诉讼请求等。 一、驳回起诉起诉费给退吗 驳回起诉起诉费给退,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驳回起诉的情形: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 7.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9.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 10.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的,应向原告告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仍不撤诉的; 11.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 12.二审程序审理中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三、裁定驳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需要缴纳起诉费。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没有明确被告、没有具体诉讼请求等。然而,裁定驳回起诉后是否可以再次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在考虑再次起诉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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