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信用卡 欠款 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则 离婚 后还是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属于 个人债务 ,则由欠债的一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 , 债权人 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