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受理哪些案件 |
释义 | 检察院受理以下案件: 1、刑事案件:检察院应当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和起诉,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逮捕、羁押和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进行检察监督、对公诉机关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查等; 2、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包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侵犯妇女儿童权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公益诉讼案件; 3、民事案件:检察院可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事案件提出意见,包括对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提出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其他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进行监督等; 4、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提出意见,包括对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案件提出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案件进行监督等。 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立案条件:检察院只有在案件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时才能受理。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立案条件也有所不同。例如,刑事案件需要有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而公益诉讼案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条件等; 2、立案时效: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时效性要求较高,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立案时效也有所不同。例如,刑事案件的立案时效一般为逮捕之日起10日内,而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时效为3个月内等; 3、立案范围: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其主要职责是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察。例如,针对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或行政纠纷等案件,检察院通常不予受理; 4、监督对象:检察院受理案件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综上所述,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只有在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立案时效和立案范围等方面的要求时,才能被检察院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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