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己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效力的影响因素: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2、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3、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上述规定,自书遗嘱所规定的形式要件是: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打印; (二)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