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设赌场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里的普通罪名。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