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工资制如何保障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最低工资制实行的措施主要有: 1、企业必须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告本单位劳动者,此告知义务应当在劳动合同鉴订以前完成。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所应得的工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给予劳动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其约定的条款无效。 3、实行计价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计件工资来逃避最低工资制的规定。 4、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但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提供劳动的,则不受最低工资的保护。 5、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工会有权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企业支付劳动者低于有关最低工资率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6、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最低工资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7、企业不按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最低工资的,由当地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8、企业违反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率的,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视欠付工资时间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欠付1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50%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100%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包吃包住就能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对劳动者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有的也是因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方式或提高劳动效率所必须。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当然也不是构成最低工资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据此折算成工资,更不得因此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期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全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最低工资规定》是劳动保障部部颁规章,其法规效力的层次是不一样的。上位法没有规定的,下位法可以在不违反上位法原则的前提下作出规定;下位法就同一事项已作出的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应以上位为准。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及政府部门规章。因此在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进行处罚时,应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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