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扣6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