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房产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行为,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委托人授与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称为授权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受托人根据公证机关出具的房产委托公证书,即可以房产所有权人的名义顺利地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事务或实施与该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房产委托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预防因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纠纷。因此,有关部门为了维护房产权人的利益,坚持房产的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才承认它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明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