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
释义 | 公司地址搬迁可要求补偿,包括拆迁安置费、工作年限工资赔偿等。拆迁应补偿项目包括租金价差损失、经营停产损失、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用和解聘员工补偿费用。单位搬迁异地需根据影响决定是否支付补偿金,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可要求经济补偿,否则需要个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职员选择离职时需依法判断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吗? 1、公司地址搬迁可以要补偿。 企业拆迁赔偿员工如下:企业拆迁员工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赔偿员工一定的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2、企业拆迁应补偿的项目 (1)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企业的经营场地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 (2)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3)地上物的损失。 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 (4)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所需的人力物力协商确定。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二、单位搬迁异地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吗? 1、单位搬迁异地不一定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赔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 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职员在职期间,公司可能会搬迁。职员在收到公司即将搬迁的消息时,可能会选择从单位离职,也有可能不会。对于不从单位离职的,单位一般会向其支付安置费。如果选择离职,职员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结语 公司地址搬迁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一定的拆迁安置费,并按照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此外,企业还应补偿替代土地租金价差损失、经营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损失等。然而,单位搬迁异地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取决于搬迁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如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若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则很难给予赔偿。职员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二节 规章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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