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或联系不上家属的情况以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