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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房产交易?
释义
    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后可买卖。房屋所有权证是唯一合法凭证,享有法律保护。需签订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完成过户。
    法律分析
    可以。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交易规定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交易规定是一个涉及房产交易和产权归属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通常是属于国家或政府,而居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需要符合特定的程序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居民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转让或出售拆迁安置房,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也需要遵守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如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规定,居民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与交易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才能进行买卖交易。房屋权属证书是唯一的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享受法律保护。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双方应签订合同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顺利进行是居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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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8: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