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吗 |
释义 | 定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双方交易的时候,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租房子刚签合同是否可以退 租房子刚签合同是可以退的,但是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签合同一般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证约定金是指什么?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是定金的一种。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订金哪个能退 订金是能退的,定金是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属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属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