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休了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吗? |
释义 | 休了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风险提示: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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