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法院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立案的材料是哪些? |
释义 | 法院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步,按法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法院立案的材料是哪些?去法院立案需要的资料大致如下:1、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材料(借据)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庭审时提供);4、有代理人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应写明具体的委托权限);5、财产保全申请一份(前提是掌握被告的资产情况)。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刑事案件(一)刑事公诉案件1、起诉书的格式数量应符合规定(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2、属于本院管辖;3、附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目录,4、证据目录上所载明的主要证据复印件齐全;5、有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的,赃款赃物要与清单相符;6、有随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与清单相符。(二)刑事自诉案件1、自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2、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3、属于本院管辖;4、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不能亲自告诉,他的近亲属可作为代理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自诉(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5、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6、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还应当提交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及不立案的通知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复查维持决定书等。(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3、有明确的被告人;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7、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二、民事、经济案件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