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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别人担保借款多久失效
释义
    一般来说给别人担保借款如果是保证,由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限,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担保借款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的借款。
    一、债权人不还钱怎么办担保人该怎么赔偿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要求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在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是时,债权人就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债务。
    二、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指的是什么
    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属于借款合同中的第三人,借款人是被保证人,出借人是债权人。
    2、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出借人为抵押权人,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借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登记的权利为质押财产。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三、给别人做担保需要抵押吗
    一般来说用房产证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的。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保证形式,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自己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一般来说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自己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有些银行有自己的贷款标准,没有统一的贷款要求,具体还是要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来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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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