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税类包括如下: 1、房产税:以城市中的房屋为课税对象,按照房价、租价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 2、契税:契税对房产在买卖、典当、赠与(包括有奖储蓄中的中奖房产)和交换而订立契约,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3、遗产税: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也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4、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使用土地的面积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5、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取得收入而就其增值的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6、车船税: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