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根据被监护人是否成年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兄、姐。 (四)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被监护人是成年人的: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