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拘留所对于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不予收押。如果行政拘留所关押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会增加行政拘留所的经济负担,还会有导致其他人染上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可能性,影响行政拘留所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