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1、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构成肇事逃逸的条件是什么 1、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交通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