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诉讼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申请诉讼保全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会被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程序
    诉讼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房地产、有价证券、车辆、股权、其他财产性权利等等。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保全申请予以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
    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