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和解? |
释义 | 破产程序中,只有债务人有权申请和解,债权人无此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法院经审查后,如果符合法规要求,将裁定和解,并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拥有特定财产担保权的权利人可在裁定和解后行使权利。 法律分析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是不可以提出和解申请的,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拓展延伸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和解程序及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和解程序及条件是指在债务纠纷解决过程中,债权人是否有权向法院申请和解,并且和解的具体程序和条件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但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和解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查、调解和生效等环节,债务人需要主动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和解的条件可能涉及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权人的利益保障等方面。具体的和解程序和条件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无权提出和解申请,而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或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时需提供和解协议草案。如果法院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裁定和解并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享有特定财产担保权的权利人自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权利。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和解程序及条件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包括申请、审查、调解和生效等环节。和解条件涉及债务人偿还能力和债权人利益保障等。具体程序和条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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